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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股权律师,股权投资基金成立条件

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18 20:05:40

  北京股权律师,股权投资基金成立条件
  
  股权投资基金的成立条件是,有公司章程、营业场所和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有实缴的注册资本;有良好信誉的股东;以及具备任职条件的董监高人员和专业的基金从业人员等条件。关于股权投资基金成立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股权投资基金成立条件
  
  1、股权投资基金的成立条件是,有公司章程、营业场所和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有实缴的注册资本;有良好信誉的股东;以及具备任职条件的董监高人员和专业的基金从业人员等条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
  
  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北京股权律师,股权投资基金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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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股权投资基金成立时的风险
  
  1、投资管理人的道德风险即投资管理人是否勤勉尽责、是否专业有经验,投资管理人要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对企业要进行全面详细的尽职调查,他们的经验和判断决定了基金的安全性和回报率;关键是看投资人对管理者的信任程度,一般来讲,宁要一流的管理层,二流的商业模式也不要一流的商业模式与二流的管理层。
  
  2、投资项目风险即被投资企业经营不善、同业竞争、经济周期等原因的影响出现业绩下滑、停工、破产等不利情况,从而影响投资通过上市、股权转让、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完成投资资金的退出,导致投资没有收益甚至出现本金损失的情况。在最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导致投资该被投资企业的本金完全损失。
  
  3、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这是任何的投资项目都无法回避的系统风险,因为如利率调整的宏观政策的变化对体系内的每个企业都有影响,只是不同行业受影响的程度不同。
  
  4、基金延期的风险私募股权投资项目从洽谈到成功入股一般有较长的准备期,随时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令原来的投资计划推迟或押后,从而增加投资的不确定性,这都带来基金延期的风险。
  
  5、流动性风险并非所有的私募股权投资都能以上市套现退出作出良好的结局,更多的投资项目可能由于种种原因不能上市或只能在原有股东内部转让等,或者讲股权难以短时间套现或只能以较高的折让价才能转让,从而不利于资金的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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